今晚,《问政山东》栏目进行第160期直播,本期问政的主题是“保障消费环境和‘两节’供应充足”。 2019年12月,省发展改革委等16部门、单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其中规定:全省范围内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和政府投资建设(含合资建设)的公共设施类停车场,给予入场充电的新能源汽车2小时/天免费停车优惠。12月12号中午,来到了位于槐荫区人民政府西侧的济南市槐荫区第一停车场,发现新能源车在这家“政府定价”停车场里充电,只享受半小时免费停车。
当询问这里为什么不执行省里新能源停车优惠政策,槐荫区第一停车场的工作人员说,很多人投诉,但是白搭。 随后,也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了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说:“目前就是按照2019年的优惠政策,可能是执行不到位,还需要进一步落实。”
新能源车停车优惠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在济南市章丘区也同样存在。“政府定价”的章丘唐王山公园停车场和章丘妇幼保健院停车场执行的是1.5小时的停车优惠,而章丘政务服务中心的停车场,目前对新能源车车主只提供1小时的停车优惠。 政策规定的2小时停车优惠,为何在章丘的一些政府定价停车场里却打了折扣?章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说这个政策是按区域各自掌握的。 针对节目中反映的问题,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朱云生表示:“政府定价管理和政府投资建设包含合资建设的公共设施类停车场,应按照2019年省发展改革委的要求实行每天两小时免费停车。下一步,我们立即整改,对这项政策的衔接和宣传工作落实到位。”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兼省知识产权局局长吴承丙表示:“新能源汽车是当前的消费热点产品之一。今后,我们将从四个方面做好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第一压实经营主体的责任;第二做好优惠政策公示确保制度落实;第三加大监管执法,发现一起违法违规现象,就严肃处理一起;第四,建议各级政府在停车场的建设和改造中,督促施工单位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好。希望我们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凝聚监管合力,让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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