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路考和机考 关关都需要闯 考试过程中粗心大意 挂科了咋办? 补考有没有次数限制? 是不是要重新报名?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四十七条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分别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补考次数:不得超过五次 补考间隔:应当在十日后预约,预约通过后按时参加考试。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补考次数:不得超过五次 补考间隔:应当在十日后预约,预约通过后按时参加考试。 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补考次数:不限制 补考间隔:预约通过后按时参加考试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学习驾驶证明。 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但有效期截止日期不得超过申请年龄条件上限。 方式一:“交管12123”APP 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 注册登录个人账号 更多 业务中心 驾驶证业务 考试预约
方式二: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网址:https://sd.122.gov.cn/) 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注册登录个人账号 业务办理 驾驶证业务 本地考试预约
互联网考试预约系统对预约申请人进行自动排序: 1、首次预约科目一考试的,以受理用户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等业务的时间为排序时间; 2、非首次预约科目一考试的,以上次考试时间为排序时间; 3、考试预约成功的用户因自身原因取消预约的,以取消预约时间为排序时间; 4、同时符合第二项、第三项情形的,以最近时间为排序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已预约成功的科目,但是无法按照预约日期参加考试,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到指定地点进行取消预约考试。对申请人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免责声明:我们尊重原创。此内容整理自“济南车管”。如有侵犯,请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