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倡议书 网络空间是我们共同的精神家园。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谣言层出不穷,严重误导公共舆论,破坏社会信任,浪费网络资源。为维护健康、清朗的网络环境,现发出以下倡议:
一、提高辨别能力,不传播谣言。在网络上遇到不确定的信息时,要多方查证,不随意转发未经证实的信息;提高自身的媒介素养,学会辨别谣言,不做谣言的传播者。 二、增强法律意识,不制造谣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编造、不发布、不传播虚假信息;自觉维护网络空间的秩序,共同营造一个健康、积极的网络环境。 三、保持理性态度,不相信谣言。对于网络上的热点事件和敏感信息,要保持理性和客观的态度,不盲目相信和传播;关注权威部门和专业机构发布的信息,提高信息的可信度。 四、发挥监督作用,及时举报谣言。如果发现有人在网络上散布谣言,要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让谣言无处遁形。 网络空间是我们共同的家园,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共同打击网络谣言,共同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
公布【典型案例】之博人眼球类的网络谣言案件 一、典型案例 案例1:2024年1月,济南网安在网上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济南一网民为吸引流量以便推广业务,使用移花接木手段,编造他人结婚时使用豪华车队的谣言信息,对他人名誉造成损害。章丘公安依法对违法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2:2023年12月,济南网安在网上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济南一网民为博取眼球,吸引流量,编造“73岁老人骑车摔倒死亡”的网络谣言。济阳公安依法对违法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二、以案释法
通过微信、抖音、微博等网络平台,为博人眼球、吸引流量等的目的,使用移花接木、张冠李戴、AI合成等手段,编造虚假信息,制造谣言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
三、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四、济南公安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应遵守法律法规,自觉规范网上言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践行正能量。公安机关将依法维护清朗的网络环境。
1、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携手共建清朗网络家园。 2、网络谣言不轻信,不做传谣接力人! 3、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共建健康清朗网络舆论环境。 4、提高防范意识,积极抵制网络谣言,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环境。 5、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伦理道德,坚决杜绝造谣传谣等违法违规行为。 6、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和各类有害信息,规范文明言行、传播文明观念。 7、打击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环境,需要我们人人参与,人人负责,共同打造清朗网络家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