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人!好消息!
家里使用清洁采暖方式的居民注意啦
今年供热季起最高可领3200元补贴!
具体哪种情况能领?领多少?
小编已经为你整理好了
千万别错过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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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济南市冬季清洁采暖气代煤电代煤工作实施方案》正式下发。 为确保我市5万户至9万户冬季清洁采暖气代煤电代煤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清洁采暖水平,今后,市民使用家用燃气壁挂炉,分户式、集中式电采暖等清洁采暖方式,均有补贴可拿,最高每年每户可领3200元。 具体怎么补? 1.购买燃气壁挂炉,每户补贴2000元 《方案》明确规定,实施燃气壁挂炉改造的居民用户,对购买燃气壁挂炉的费用给予一次性补贴,每户补贴2000元,不足部分由用户承担。 同时,自2017年供热季起,用气费用按照1元/立方米的标准补贴用户,每户每年最高补贴标准1200元,用气量不足1200立方米的据实补贴。 此外,燃气锅炉采暖上,供热企业采用燃气锅炉为用户提供集中供热服务的,管网建设配套费用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供热企业按1.7元/立方米的标准直接与燃气企业结算,燃气企业形成的亏损经第三方审计后予以补贴。 2.电代煤采暖,最高补贴3200元 实施家庭电采暖改造的居民,对用户购买电取暖设备的费用实行一次性补贴,每户补贴2000元,不足部分由用户承担。 同时,自2017年供热季起,对实施家庭电采暖的居民,采暖期用电按0.2元/度的标准进行补贴,每年最高补贴6000度。年用电量超出4800度部分,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第三档用电价格。 此外,集中式电采暖的供热企业,对采用高压电极锅炉、污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地热等为用户提供集中供热服务的,执行平电0.5元/千瓦时、谷电0.25元/千瓦时的优惠电价,供热企业形成的亏损经第三方审计后予以补贴。 补贴时间 在本通知公布前已采用燃气壁挂炉或分户式电采暖的用户,经各区县ZF(含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认定后,自2017年供热季起,采暖用气、用电费用按照上述标准补贴,不享受一次性采暖设备采购补贴2000元的规定。 补贴时间自2017年供热季起暂定3年。 来源:济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