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 关于调整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 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 一起来看看具体变化吧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调整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灵活就业缴存人、受委托银行: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23〕172号)的规定,现将2024年度最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如下:
单位住所地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的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调整为2200元;单位住所地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的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调整为2010元。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受委托银行要严格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各受委托银行要及时将汇缴的住房公积金计入职工个人账户。 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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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要提醒一下大家 2023年留济高校应届毕业生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 符合条件的宝子不要错过啦
2023年留济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根据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与济南市教育局、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的《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支持应届高校毕业生“青春聚济,筑梦泉城”实施办法》规定,为符合条件的留济应届毕业生发放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首次缴存补贴300元/人,留济缴存补贴1200元/人)。即日起可通过“爱山东”APP或“爱山东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住房公积金”模块申请。
首次缴存补贴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 留济缴存补贴无需缴存人申请,中心将对已通过首次缴存补贴的缴存人自动审核。
(一)首次缴存补贴 1、驻济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2023年毕业留济并设立公积金账户的应届毕业生;非驻济高校本科及以上2023年毕业的留济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与在济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设立公积金账户; 注: (1)驻济院校留济应届毕业生与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自愿缴存,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应由单位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 (2)非驻济院校留济应届毕业生应由单位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 (3)国外及港澳台地区毕业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后按照非驻济院校留济应届毕业生要求申请。
2、毕业后至2023年12月31日在济南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注: (1)驻济院校留济应届毕业生,灵活就业与在职职工身份转换后,灵活就业人员账户与单位设立的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月份可合并计算。 (2)毕业后至2023年12月31日,试用期内由单位补缴的公积金月份与正常汇缴的公积金月份合并计算。
3、符合在济住房消费类提取公积金条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以下简称自住住房)的;偿还购买本市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在本市无自住住房且租赁商品房支付房租的;在本市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的;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二)留济缴存补贴 1、已申请首次缴存补贴并审核通过; 2、毕业后至2024年6月30日前在济南连续缴存社保满6个月。
通过“爱山东”APP或“爱山东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住房公积金”模块进行申请。
首次缴存补贴将在2024年1月起陆续发放。 留济缴存补贴将在2024年7月起陆续发放。 如缴存补贴发放时间调整,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另行通知。 ▍免责声明:我们尊重原创。此内容整理自“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济南本地宝”。如有侵犯,请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