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章丘网

楼主: 晚8点红包

【晚8点红包】订婚了但没结婚,该一起还房贷吗?

    [复制链接]

109

主题

4925

帖子

1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5494
发表于 2022-11-16 21:27: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房产证有名字就还,没有名字就没义务。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2502

帖子

7885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7885
发表于 2022-11-16 21:27: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还了不好吧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4

主题

3373

帖子

1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1710
发表于 2022-11-16 21:28: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应该啊。实际上是把你早早地绑在战车上了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1064

帖子

2918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2918
发表于 2022-11-16 21:29: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情况吧,如果双方奔着结婚去的,并且经济条件不是太宽裕,那么一块还房贷也未尝不可,但是房本上必须写上两个人的名字吆!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2676

帖子

8086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8086
发表于 2022-11-16 21:30: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怨种啊!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6

主题

1万

帖子

3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1750
发表于 2022-11-16 21:30: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不用还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8

主题

2177

帖子

8337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8337
发表于 2022-11-16 21:31: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想在一起就一起还。合情合理。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800

帖子

4252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252
发表于 2022-11-16 21:31: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应该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846

帖子

3543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543
发表于 2022-11-16 21:31: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没结婚就想着离婚么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4287

帖子

9911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911
发表于 2022-11-16 21:32: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应该吧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联系邮箱:35457311@qq.com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大章丘网 ( 鲁ICP备14015877号-1 )

GMT+8, 2024-11-16 00:20 , Processed in 0.032648 second(s), 10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