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自来水价调整? 公示看这里
【原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我区农村公共供水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的公示 我局于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7月16日对《关于我区农村公共供水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2025年7月16日共收到意见建议6条。经认真研究,拟吸收采纳意见建议2条,拟不予采纳意见建议1条,需政策解释的意见建议3条。 一、拟采纳意见建议(2条) 1、“根据山东省水资源税 (试点)税额标准规定,一般地区地表水、地下水的特种取用水的税额标准执行5元/m³、18元/m³,其他取用水非居民用水的税额标准执行0.4元/m³、1.8元/m³,且不能减征百分之九十水资源税。征求意见中,水资源税执行标准按照减免百分之九十水资源税计算,建议调整。” 拟采纳该建议,下一步我局将沟通相关部门,修改水资源税税额标准。 2、“自来水公司也得降本增效,从自身找原因,不能效益不好用涨价掩盖企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漏洞。” 拟采纳该建议,要求水务公司加强管理、开源节流、降本增效,不能将一些不必要的成本增加在水价里面。 二、拟不予采纳意见建议(1条) “不同意自来水涨价,这几年经济形势不好,百姓收入大幅降低,不易再增加村民负担。” 拟不予采纳理由:一是《关于全面加强农村供水价格管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722号)规定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保本微利。现农村供水水务公司供水成本远远大于拟定基本水价,这还不包括白云水库出口水价。如果水务公司连年严重亏损运营,势必导致资金不足、农村公共供水断供,导致广大农村居民将面临无水可用的局面。二是为照顾困难居民家庭,对我区农村低保、特困等民政保障对象,终端水价在居民终端水价基础上每立方米降低0.5元。三是经过对几个村庄用水量的调研,水价上调平均每户每年多开支水费在30-50元之间,对农村居民生活影响不大。 三、政策解释意见建议(3条) 1、“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四条第二款,家庭生活等少量取用水的,不缴纳水资源税。” 政策解释:建议中所提用水不属于公共供水范畴。《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主要供农村人口生活用水的集中式饮水工程取用水,减征百分之九十水资源税。 2、“农村污水处理资金有乡村振兴资金拨付,不应另收取污水处理费。” 政策解释:经了解相关部门,农村污水处理资金没有经乡村振兴资金拨付。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加强农村供水价格管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722号)规定:凡实现污水收集管网覆盖,具备污水处理条件的乡镇村,应开征污水处理费。 3、“农村供水管网多由村庄自行施工,相比城区供水成本减少很多,最终价格亦应比城区低才对。” 政策解释:现章丘区农村供水管网村外主管网全部由水务公司负责施工,村内大部分村庄也是由水务公司组织施工,由于农村公共供水管网要比城区长,故该方面供水成本也要比城区高。
济南市章丘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18日 【小编有话说】 你怎么看待这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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