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误食家长从美甲店购入的减肥巧克力导致中毒,经营者应承担怎样的责任?近日,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2022年5月2日,牛某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其儿子误食了自己在美甲店购买的巧克力减肥药后出现中毒现象,经济南市毒检中心血液化验,其子体内含有西布曲明。公安机关遂展开调查。根据线索,很快找到了在某小区车库中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宋某。 宋某在经营美甲店时,从黄某处购进没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质量合格证明的减肥巧克力200颗,并向外销售。减肥巧克力直径1厘米左右,用五颜六色的锡纸包装,吃完后会有饱腹感,喝水多。 2021年10月,黄某因销售减肥产品被江苏警方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侦查。虽然宋某明知其销售的减肥巧克力属于有毒、有害食品,但仍心存侥幸,将其购买的200颗减肥巧克力继续持有,并转移至所居住的小区楼下,其经营的美甲店内。 2022年9月,公安机关在宋某经营的美甲店内查获未销售的减肥巧克力40颗。经鉴定,该减肥巧克力含有禁止添加的成分西布曲明。西布曲明是一种减肥药,由于服用后会提高心血管疾病的发病率,如心肌梗死、中风等,我国自2010年10月起就已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其制剂和原料药。 章丘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明知其销售的减肥巧克力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仍然销售,其行为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宋某的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 身体健康,对社会大众的人身和财产带来风险,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其 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法院以宋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同时责令其承担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0倍惩罚性赔偿金10100元,并在省级媒体上发布消费警示、公开赔礼道歉。 各种“神奇减肥药”让人眼花缭乱,然而,其大部分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有害非法添加物——西布曲明。 本案中,被告人宋某在对方未提供所售减肥巧克力的合法进货来源的情况下非法购进,并在其经营的美甲店代售,非法获利虽少,但法律惩罚不会因此减轻。本案的裁判告诫了各经销商在生产经营中务必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树立守法经营的法治理念,切不可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惩。同时也警示广大消费者,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擦亮眼睛,增强判断力,主动抵制假劣减肥药品和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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