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接群众多次举报反映,明珠小区某别墅业主苗某某、桑某某夫妇未经规划许可在二、三楼建设阳光房2处,属违法建设。该违法建设占用楼体外空间,影响邻居群众生活,影响排水。
由于当事人苗某某、桑某某非本地户口且长期不在此居住,执法人员先后三次以张贴方式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当事人逾期拒不自行拆除。执法人员通过当面约谈方式,第四次下达法律文书,直接送达当事人,责令其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
当事人在将南侧三楼阳光房玻璃拆除后,拒绝继续对剩余框架结构及北侧二楼阳光房实施拆除。当事人对原房屋结构进行了改造,单纯采取强制拆除的方式,存在安全防范隐患,将为后续处理带来一系列问题。
执法人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发送短信等方式告知当事人苗某某,逾期不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将对其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当事人均采取回避方式不予回复。章丘区拆违拆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违建当事人实施限制不动产交易、停水、停电、停气、停暖的惩戒措施,督促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设。
近日,当事人苗某某、桑某某欲将名下房产抵押获取资金,因该房产已被冻结,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时受阻。当事人拨打12345热线反映上述问题,执法单位及时予以回复,于6月19日告知其法律救济途径。20日,当事人即按照要求开始自行拆除别墅内违法建设。6月21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确认,房产二、三层搭建阳光房已拆除完毕。
6月22日通知解除对当事人苗某某、桑某某的联合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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