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区人社局对职工医疗保险部分政策进行了调整,参保人员就医待遇将进一步提高。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调整体现在哪里?市民从中能够享受到哪些利好?日前区人社局给出了明确答案。
统筹基金报销待遇进一步提高
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职工发生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用,按照以下规定负担: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以上、10000元以下部分,统筹基金报销90%;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统筹基金报销93%。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以上、10000元以下部分,统筹基金负担85%;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统筹基金报销88%。
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报销比例比上款分别提高三个百分点。
建立统筹基金大病二次支付
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职工发生的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用,经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费救助金按规定支付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2万元的部分,再由统筹基金给予二次支付。具体比例: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60%,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40万元以下(含40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70%;1.2万元以下和40万元以上的部分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扩大移植手术医疗费报销范围
将参保职工发生的心脏、肝、肺移植和心肺联合移植的医疗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不含器官组织源、器官组织源贮存费用)。参保职工为亲属或他人提供组织器官供体者,其发生的手术、检查治疗等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放宽部分门诊规定病种鉴定范围
职工医保门诊规定病种中的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限心脏、肝、肺、肾、异体骨髓移植)调整为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限心脏、肝、肺、肾、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糖尿病(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调整为糖尿病(有心、脑、肾、眼、酮症并发症之一);脑出血、脑梗塞、脑栓塞(并发后遗症)调整为脑血管病(并发后遗症);慢性病毒性肝炎及肝硬化鉴定标准也进一步放宽。
免费为参保居民提供5种基本药物
另外,据悉,对居民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签约在镇街卫生院和社区医疗机构的居民,服用的治疗高血压的基本药物(卡托普利片、硝苯地平片、阿司匹林肠溶片)、治疗糖尿病的基本药物(二甲双胍片)、治疗冠心病的基本药物(硝酸异山梨酯片),有关费用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额支付,一个医疗年度内,免费药物金额累计不超过80元,超过部分按照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规定予以支付。
来源:掌上章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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