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钱从来没拿到!
该找谁?
关于“公共收益”的使用
江苏一物业公司表示
每个小区的收入和利用情况不一样,以东方花园为例,园区平均物业费在2元/㎡,但作为园区老一代的小区,他们的物业费还维持在0.65元/㎡的水平,收入较新小区要少很多。
同时,年数越长小区硬件需要维护的地方越多,花钱也较多,公共收益剩下的就很少,在使用上会和业委会达成一致。
所以,对这笔钱有疑惑的
赶紧去问问小区的业委会
如果是没有业委会的老小区
这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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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这其中也不乏
有些物业公司在没有业委会的情况下
不主动公示小区的收益、
物业费的使用和用途等
这时候,就要拿出法律武器
维护自身权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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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2007年颁布并实施的《物权法》
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
第七十九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公布。
第八十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据法律界的朋友所说
可以找当地街道办事处
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反应此问题
事实上
业主和物业
关于“公共区域”的争执一点也不少
2017年9月4日
《浔阳晚报》报道,江西九江市九江豪庭小区的小区物业用房被开发企业出售给个人,2013年开发企业又已注销,小区业主遭遇维权困局。
日前,浔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当庭作出判决:承租物业用房一方需将物业用房——小区内1号楼的210室和310室返回给小区全体业主。
2015年6月18日
《深圳晚报》报道,深圳福田香格丽苑小区成立业委会后,即将开发商起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占用的设备转换层,并赔偿业主损失。后者则辩称,售房合同已明文约定设备转换层使用权归其所有。
福田法院2014年一审认定,设备转换层属业主共有,开发商占用牟利构成侵权。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终审判决中再度明确,小区共有部分不能通过约定方式归开发商所有。
早前
深圳一小区业主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
成功收回小区会所及配套设施
这些公共收益将归全体业主所有
那这一切到底是如何实现的呢?
也许这个小区的业主们所做的事
会给大家一点启示
深圳水榭花都第二届业委会成立于2015年5月份,水榭花都业委会主任林堉生最初定下的目标有审计财务,把小区的收支情况搞清楚,另外就是收回小区公共部分,包括会所等配套设施。
收回小区会所及配套设施,业委会经过了一系列努力。
● 2017年4月份,业委会给开发商发函
明确提出水榭花都除住宅等可售专有面积外,未计入建筑容积率的规划配套公共部分如小区业主会所、物业服务办公用房、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配套停车库等都归业主所有。
小区游泳池,受访者供图
业委会在函中要求,开发商需要在2017年5月30日前,依法向业委会移交上述的小区规划配套的公共部分房屋。
林堉生告诉记者,发函后并没有太大进展。
● 7月21日,水榭花都业委会分别发函给开发商及物业
7月21日的这份函件措辞严肃,指出小区公共配套会所乱改建搭建严重,会所区域招牌凌乱影响小区形象,特别是部分商户脏乱差经多次投诉未解决已引起公愤,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明确提出于2017年9月1日收回水榭花都会所等配套设施的管理权和收益权。
因为物业和开发商早已签订合同,物业方面便发函询问开发商是否做好交接准备工作,开发商则回应,物业的行为违反了约定,造成合同难以履行。
● 8月28日,水榭花都业委会收到开发商的回函
回函明确表态“对贵业委会提出行使会所等配套设施的管理权及收益权的要求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