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鹏与被执行人徐九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法向被执行人徐九霄发出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徐九霄拒不报告财产,不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张鹏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徐九霄(身份证号:370303198606206317),男,1986年6月20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淄博市张店区杏园办事处辛安店村2组42号。 执行案号:(2024)鲁0114执7号。 执行依据: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2023)鲁0114民初8230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被执行人徐九霄需向申请人张鹏支付借款60000元及利息。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徐九霄现实际居住处所及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执行到位金额10%的比例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531-85833643 联系人:亓法官 联系地址: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929号 邮编:250200 特此公告。 2024年6月15日 ▍免责声明:我们尊重原创。此内容整理自“章丘法院”。如有侵犯,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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