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孙蕾与被执行人焦明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焦明学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孙蕾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焦明学(身份证号:370122196906086555),男,1969年6月8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济南市章丘区垛庄镇石匣村石匣街56号。现住址不祥。
执行案号:(2023)鲁0114执3992号。
执行依据:(2023)鲁0114民初2342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100000元及利息、迟延履行利息、诉讼费1201元、保全费1020元、执行费1441元。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焦明学可供执行财产信息(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本案执行标的全部或部分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执行到位金额扣除执行费后的10%比例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15688883158
联系人:蒋法官
联系地址: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929号
邮编:250200
特此公告。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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