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五支队新增区间测速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行车秩序,促进驾驶人文明出行,保障辖区高速公路安全、有序、畅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条、3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8条,《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第3条、18条、33条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五支队新增14套区间测速设备,于2024年4月28日0时启用。现将新增14套区间测速设备点位公告如下: 青银高速公路银川方向:304KM+100M-312KM+060M 青银高速公路银川方向:180KM+112M-190KM+118M 青银高速公路银川方向:120KM+380M-139KM+262M 青银高速公路银川方向:48KM+674M-61KM+193M 青银高速公路青岛方向:312KM+150M-304KM+130M 青银高速公路青岛方向:220KM+675M-210KM+716M 京沪高速公路北京方向:430KM+080M-417KM+500M 京沪高速公路北京方向:476KM+390M-467KM+595M 京沪高速公路上海方向:464KM+850M-475KM+430M 青兰高速公路兰州方向:178KM+650M-202KM+210M 青兰高速公路兰州方向:110KM+200M-122KM+250M 青兰高速公路青岛方向:261KM+150M-247KM+152M 青兰高速公路青岛方向:202KM+590M-173KM+500M 青兰高速公路青岛方向:146KM+600M-129KM+850M 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五支队 2024年4月22日 ▍免责声明:我们尊重原创。此内容整理自“济青高速交警”。如有侵犯,请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