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烟花爆竹是污染空气、影响市容、噪音扰民、引发火灾、安全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且极易引发火灾和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禁售禁燃禁放宣传家喻户晓,广大居民自觉遵守,但仍有不少人无视法律、法规,心存侥幸,违规燃放被依法处罚。 2022年1月17日20时许,双山第一派出所民警巡逻中,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李某抓获。经调查,为娱乐,李某(化名)于当天晚上在某店铺门口燃放鞭炮。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李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1月17日,根据《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章丘警方依法对李某作出了罚款处罚。
“小金鱼、步惊云、金钱满地、奥利给、乐翻天、彩色少女····”民警经过现场清点,整箱烟花爆竹。好听的名字背后,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1月16日下午,接群众举报,在相公庄派出所辖区,存放大量烟花爆竹。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展开调查。民警发现此处位于某居民区内,且房间大门紧锁,民警要求随即赶来的负责人张某(化名)开门查验。令在场人员惊讶的是,在几十平米的房间内,存放大量烟花爆竹以及许多易燃杂物,不仅违法违规更危险。该房间坐落于居住区,若发生事故情况,后果不堪设想。民警立即将烟花爆竹清点扣押,并口头传唤张某接受调查处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2022年1月18日上午11时许,枣园派出所民警巡逻中,查扣正在销售的烟花爆竹一宗,现已对涉案物品进行扣押,并对范某某依法采取行政处罚。
1月17日,白云湖派出所接群众举报,在白云湖某村一民房内,查获吕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一宗,现该案办理中。
2022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做好全区禁放工作,请广大居民朋友们迅速行动起来,齐心共力、全民动员,全力实现宣传发动“零死角”、禁放区域“零响声”、消防安全“零隐患”、公共安全“零事故”的“四零目标”,需要我们每个章丘居民参与!
禁燃禁放,人人有责!对于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将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也希望广大居民朋友,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以“文明、绿色、健康”的方式,度过一个安宁、和谐的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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