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公庄街道办事处“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根据《章丘区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相公庄街道“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实施方案。 一、整治整改要求 我街道对排查清理出的“大棚房”问题,根据违法主体、所占地类、实际用途、耕地破坏程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环保等要求,严格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依法拆除、整改保留的方式予以分类处置。 二、分类整治整改 (一)依法拆除 在农业园区、农业大棚范围外,借设施农业之名占用耕地修建的企业厂房、休闲度假设施、餐饮等非农设施,全面拆除并复耕。 (二)整改保留 对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各类自然保护地,属设施农业未改变农业用途或部分改变用途已恢复农业生产,而未完善设施农业地备案手续的,立即依法依规申请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 (三)依法处置 属已纳入土地例行督查、卫片执法检查或其他执法检查查处整改的,要严格按照相关执法程序依法整治整改,国土所要建立健全农业项目台账,对未经审批或备案的设施农业项目,要严格按相关规定督促其完善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工作责任 相公庄街道办为本次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街道的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分类处置要求,有力推进整治整改工作,按时完成整治整改和恢复农业生产工作任务,同时要继续开展“回头看”,再核实,凡是属于本次“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范围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纳入整治整改范围并加以整治整改。 (二)完善工作机制 1、街道办国土所和建委要加强设施农业精细化管理,对所有设施农业项目要建档立卡,落实先批后建,严格审查把关并及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2、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建立违法违规占地耕地有奖举报制度,发现一处拆除一处。 3、加强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租赁农地的规范管理,完善落实相关制度,强化流转土地备案和用途管制,严防城市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下乡以各种形式侵占耕地和耕地非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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