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全境都禁放烟花了,这年过的越来越没有年味了!
想想小时候买一挂火鞭都拆开放,能玩上一天。那时候就盼着过年能穿个新衣服、放个鞭炮、收个压岁钱啥的。现在的小孩基本是缺不着吃的穿的了,平时新衣服好吃的也不断,现在连唯一一个最能提现年味的东西都没有了。 我感觉比较大的烟花爆竹可以禁止,那种小孩玩的小烟花鞭炮啥的可以适当放开一些,等孩子们都长大了也能留点念想!毕竟是中国的习俗嘛,完全丢掉也不好!章友们你们说呢?:)
附原文:
【烟花爆竹禁放】章丘区公安分局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亲爱的市民朋友: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控制噪声污染,推进现代城市文明建设,济南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章丘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调整章丘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的公告》。现将有关内容介绍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章丘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实施时间: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三、在章丘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一律不得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公安部门依法停止核发《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停止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四、居(村)民委员会、物业公司,酒店、宾馆、婚庆公司等承办婚庆、典礼的单位,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进行提示和劝阻。
五、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六、公安机关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于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向举报人进行奖励。
举报电话:110,85087000。
希望广大市民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仪,共建美丽章丘!
祝您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章丘区公安分局 (信息来源:济南公安章丘分局)
明天就是元旦,意味着离过年也不远了,小时候过年前要买新衣服,还不让穿,必须等到大年初一才能穿,小楼过年之前都要拿出来看好几遍,试穿之后感觉自己美美哒...
章友们,你们对于过年还有什么其他的回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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