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章丘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章国土资告字〔2017〕4号 经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批准,章丘区国土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017年第四批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存在违约行为的单位和在本区土地招拍挂出让中有违规行为的单位及关联单位,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根据章丘区综合治税要求,拟在章丘区竞买土地进行开发的,受让单位必须在章丘区进行工商注册。因此,竞买单位应提前按要求注册,或提前申请在网上竞买成交后再注册成立全资项目公司或分公司,由全资项目公司或分公司受让土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公告期限为2017年10月31日至2017年11月19日,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于2017年 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7日登录济南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119.164.252.44,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下载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网上挂牌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 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7日16时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书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7日16时。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9时00分至2017年11月30日9时00分;但2017年11月30日9时00分有两家以上报价时自动转入网上竞价程序,最后由报价最高者成交。 七、资格审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制度。竞得人应当在网上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持成交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到济南市章丘区土地储备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书面《成交确认书》;审核未通过的,竞价结果无效,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挂牌出让。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到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数字证书,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并参与竞买。数字证书的办理程序和申请资料要求详见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 (二)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四)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号是由网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 (五)因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交纳竞买保证金提前转(汇)账,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应予2017年11月27日16时前到账。延时到帐交易窗口关闭将无法竞买。 济南市章丘区国土资源局 联系地址:济南市章丘区城区绣水大街南首4100号4号楼 联系人:康书安、张群、高宁 联系电话:0531-83255836、0531-83276959 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1号楼5楼大厅CA证书办理窗口 联 系 人:李明 联系电话:0531-68967524 济南市章丘区国土资源局 2017年10月31日 来源:章丘第一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