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龙昌鑫业钢铁销售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朱雪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朱雪锋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山东龙昌鑫业钢铁销售有限公司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朱雪锋(曾用名:朱雪峰),男,1990年1月31日出生,汉族,居民,原住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新丰区镇老墩村二组45号,现住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按察司街17号。
执行案号:(2024)鲁0114执3359号。 执行依据:(2023)鲁0114民初8885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522716.8元及迟延履行利息。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朱雪锋可供执行财产信息(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属实并本案执行标的全部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531-81655570 联系人:石法官、苗警官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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