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济南章丘三建弘信建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赵本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赵本玲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济南章丘三建弘信建筑有限公司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赵本玲,男,1984年5月21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济南市章丘区明水山泉路正大明泉花园小区8号楼2单元3楼西户。
执行案号:(2023)鲁0114执6739号。
执行依据:(2023)鲁0114民初5718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1111441.88元及迟延履行利息。
悬赏金额:1、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赵本玲可供执行财产信息(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属实并本案执行标的全部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2、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赵本玲实际居住场所,并法院能在该场所找到被执行人的,对举报人给予2000元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531-81655570
联系人:石法官、苗警官
2024年6月28日 ▍免责声明:我们尊重原创。此内容整理自“章丘法院”。如有侵犯,请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