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的工作要求, 规范通行秩序,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市民的出行安全,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组织志愿者走上街头,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提醒着过往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不闯灯、不逆行,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
根据不同时段道路交通流量、重点路口秩序情况,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按规定车道通行、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加大整治力度的同时,对骑行时佩戴隔音耳机、穿戴兜帽造成视线遮挡、佩戴安全头盔时不系盔带等行为进行纠正、教育。
采取定点检查与动态巡逻相结合的方式,严查违法行为,并向驾乘人员宣讲违法骑行的危害,引导驾驶人自觉养成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好习惯。
向群众发放“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页,讲解不戴安全头盔的危害和后果,提高交通参与者的自我保护能力。
针对早晚高峰非机动车出行频繁时段,组织警力在路口设点检查。
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查纠,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教育一起,引导广大驾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按照查纠一个、教育一片的原则,在依法处理违法的同时对驾乘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共查纠驾驶人21名,发放宣传材料5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700余人。
走进大学城实验高中,现场讲解了骑行电动自行车时戴耳机听音乐、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等不良行为的危害,以及头盔如何选择及规范佩戴的重要性。
紧抓早晚高峰时段,加大违法查处力度,现场纠正,教育处罚,消除隐患。
针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采取教育、提示、处罚等措施,规范道路通行秩序。
组织警力在辖区重点路段开展整治行动,同时强化宣传教育,倡导群众文明安全出行。
走进小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为群众分发宣传彩页和绘本,积极引导群众规范使用安全头盔,摒弃交通陋习。 有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法律意识淡薄,抱有侥幸心理 可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下面的这些安全提示 请大家一定要做到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事故发生时,头部容易出现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等伤情危及生命,而戴头盔是最简单而又最有效的保命措施。带头盔不等于戴头盔!戴头盔并不代表戴好头盔!驾乘电动车时一定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宁等三分,不抢一秒。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一定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一定不要闯红灯;逆向通过路口时应下车推行、走斑马线;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专车专道不逆行。骑行非机动车一定要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按道行驶。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一定不要逆行! ▍免责声明:我们尊重原创。此内容整理自“济南交警”。如有侵犯,请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