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要求,规范“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含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四轮车等),尤其是外卖快递行业、三区三圈周边“黑三轮”车辆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市民的出行安全,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近年来
因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遵守交通规则 而造成的交通事故 屡见不鲜
6月28日,上海虹口。一辆轿车绿灯正常过路口时,突然有一辆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轿车立即刹车,但还是未能避免相撞。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邓某摔上引擎盖后摔落在地,幸运的是只受皮外伤。 经调查,电动车驾驶人邓某系闯红灯通行,负事故全部责任,需承担轿车高达几十万的车损。邓某对此后悔不已,如果遵守法规,就不会有这样的结果。 近日在四川眉山,余某驾驶摩托车行至路口闯红灯左转弯时,被一辆直行的轻型栏板货车撞飞。余某在摔倒时头部触地,并路面上滚了十多米后撞上中央绿化带路沿石,随后又被滑行的摩托车撞到头部。因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经送医抢救无效不幸死亡。 经调查,余某未取得驾驶证,未按导向车道行驶,闯红灯,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货车通过设有人行横道的路口超速行驶,负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应遵守交通法规,切勿争道抢行、闯红灯!同时要佩戴安全头盔,在意外发生时减轻伤害、保住性命! ▍免责声明:我们尊重原创。此内容整理自“济南交警”。如有侵犯,请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