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牌 用地单位: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济南市章丘区供电公司项目名称:明水供电所供电服务中心 地块位置:章丘区明水街道办事处王西村,北邻龙泉大道,西邻胡山大街 宗地编号:【2021】第 0007973 号 地块面积:20000平方米 土地使用性质:公用设施 用地容积率:地上不小于1.0,地下不大于0.5 建筑密度:不大于35% 建筑间距与边界:地上建筑东侧后退规划边界不小于10米,且不小于相应建筑问距的一半;地上建筑西侧后退胡山大街道路红线不小于45米(其中绿化带30米) ;地上建筑南侧后退规划边界不小于10米,且满足与南侧现状建筑的环保、日照、视觉卫生等距离要求;地上建筑北侧后退规别边界不小于10米,且不小于相应建筑间距的一半;地下建筑后退满足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出入口:沿胡山大街,结合分车带合理设置出入口,并统筹考虑交通 停车泊位: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满足《济南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停车指标要求,并配建对外开放的公共停车位。 公共配套设施:按相关规范规定要求配建垃圾收集站、中水处理站、公厕等公共服务设施;相关配套设施满足城市市政设置要求,所有管线须地下敷设,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 相关部门意见:须取得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安全)、住建(演防)笔部门书面意见。 满足相关规范规定要求:做沿街景观设计。用地单位须委托具有相关规资质的设计单位,依据本规划条件通书编制规划设计方案,经批准后实施。 公示期限:2022年10月28日-2022年11月3日
听证权利申请: 利害关系人如有导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听证申请并说明理由(最后一天如果遇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渝期不予受理,申请听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公示意见受理单位(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申请; (2)个人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单位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查验原件); (3)与公示项目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土地证、购房合同等复印件(查验原件)。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三分局对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作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听证申请人。 意见受理单位: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三分局 意见受理电话:0531-81290016 意见受理地址: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政务大厅 建设单位电话:0531-89024151 公示查询网址:http//nrp.linan.goy.cn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三分局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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