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假装偶遇老人 进而亲切无比地上前攀谈 利用老年人防范心理差的弱点冒充老人“亲戚” 获取信任后趁机提出“借钱” 近日 历下公安分局破获一起冒充老人“亲戚”诈骗案件 并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犯罪嫌疑人(左)在老人家中行骗
今年3月31日下午4点,家住济南市区的黄某某向历下公安分局大明湖派出所报案,称自己86岁的父亲黄某炎于当天被一名陌生男子冒充亲人,骗取了1000元人民币。 原来,家住历下区的黄某炎,当天上午10点多遛弯儿后回家时,遇到一名陌生男子,该男子热情地向他打招呼,并问老人是否认识自己。在老人犹豫不决的时候,男子又问:“爷爷,您连我都认不出来啦?!”黄某炎想了想,答道:“你是我的孙子黄X吗?”。男子“兴高采烈”称自己就是老人的孙子,并称自己一直想爷爷,可爷爷却认不出自己了。老人一听是孙子来了,就和男子聊起家里的一些事情,男子顺着老人的话题陪着聊天。在聊天的过程中,老人逐渐放松了警惕,男子借机提出送“爷爷”回家,老人于是把“孙子”领回了家中。
跟随老人回家后,该男子发现老人是自己独居,于是在聊天过程中,以自己生活遇到困难为由,想从“爷爷”这借些钱。一听孙子有求于自己,老人赶紧拿出了1000元塞给男子,并心疼地告诉他钱不够花就和家里说,有难处别憋在心里。男子“借”钱得手后,就借口有其他事要处理,离开了老人的家。
当天下午,老人的儿子黄某某前去家中探望父亲,并从父亲口中得知了上午发生的事,赶忙拨打电话报警。
接到该报警后,历下警方立即开展调查,民警通过调查发现一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9月6日,大明湖派出所民警在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某宾馆,将涉嫌诈骗的嫌疑人张某某抓获,并传唤回派出所。经审查,张某某(男,50岁,山东省宁阳县人)如实供述了其采取冒充素不相识的老年人亲戚的方式,骗取老年人信任而后诈骗钱财的犯罪事实。
侦破此案的大明湖派出所民警杨阳说,就在民警抓捕张某某前的一分钟,他还在某小区菜市场内与一老人聊天,企图再次行骗。
从诈骗受害人群来看,45岁至50岁的70后群体受骗占比超过65%,位居榜首;60后群体更容易落入虚假投资等骗局,人均被骗金额最大。从性别上看,45岁以下群体中受骗男性占比远高于女性;而和年轻群体相比,45岁以上女性的受骗比例远高于青年女性。白皮书提示,中老年人在互联网使用中应对如下行为提高警惕:在交友中被蒙蔽陷入“杀猪盘”、被虚假投资利诱、难辨“公检法”身份真伪、被假冒亲友借钱诈骗等。从公安部数据来看,仅集资诈骗一项,2018年我国老人就被骗取了几百亿。
守护家人是人的天性,尤其是老人。骗子多通过不法渠道获得的子女、孙辈信息博取老人信任,利用“隔代亲”“子女不在身边”等情感或空间条件,向老人拨打诈骗电话,再通过“事故”“缺钱”“警方拘留交押金”等事由提出汇款要求。老人多在担心情绪放大后,落入骗子骗局,造成资金损失。
互联网提升了投资理财的便捷性,也放大了虚假投资的风险。退休、手握资产却缺少投资常识的老人也容易被“高额回报”吸引。 抓住“离死亡最近,求生欲望越强”的心态,近年来保健品销售多通过不亚于、甚至是超越儿女的关怀,套取老年人的信任,最终骗老人大价钱购买三无或者假冒伪劣的产品。
犯罪分子多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诱使老年人抵押房产,再让其用抵押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一旦资金链断裂或携款逃跑,房子就可能被强制拍卖:或通过免费旅游吸引老人参与,再利用花言巧语诱导老人购买骗子提前租好的所谓养老公寓,钱款到账后等老人意识到问题,罪犯早已携款逃之夭夭了。 广大独居的老年人,不要轻易相信主动攀谈的陌生人,在家中没有其他亲属的情况下,更不能将陌生人领回家中,以防犯罪分子见财起意对个人人身及财产造成重大伤害。针对电信诈骗,所有的骗局都是有组织、有预谋,并且有一定的相同点,大多都是先给些“甜头”,骗取老年人信任,等老年人逐渐放下戒备,再悄悄揭开陷阱盖子。所以切勿贪小便宜,以免落入骗子的陷阱。另外,老人的子女要及时掌握老人的活动规律,经常与老人沟通联系。▍免责声明:我们尊重原创。此内容整理自“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区分局”。如有侵犯,请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