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章丘也划出了禁燃区域 章丘区的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为:东至世纪东路,西至潘王路,南至南外环,北至平普路。
几千年的习俗 真的能一下子说禁就禁了 2018年春节 就是禁燃的“大考”
往年从春节到元宵节 这期间 是燃放烟火爆竹的“旺季” 而且 关门炮仗 开门炮仗 迎财神 …… 讲究还特别多 要想打赢这场硬仗 我们 要 ……
禁放区禁售禁存禁运烟花爆竹
按照济南“禁鞭新规”,烟花禁放区域内(包括各县区政府划定公布的禁放区域),不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还将实现烟花爆竹的禁售、禁存、禁运。 2018年1月1日起,济南的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内将一律不再发放临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禁放区域内也早已停止发放常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年底前到期的许可证,到期后一律不再延续,未到期的一律在12月31日前收回注销。 另据了解,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设在禁放区域内的烟花爆竹仓库必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关闭或改作他用,关闭或改变用途后的仓库内不允许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存放烟花爆竹及其他爆炸危险品,现有库存的烟花爆竹产品必须在今年年底前处理完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专用配送车辆也一律不准向禁放区域内运送烟花爆竹,在配送烟花爆竹货物时应绕道城区外环道路,避免途经禁放区域。
重污染天气全市禁止放鞭 《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不仅明确在禁放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同时也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还明确,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违规燃放,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00元罚款。
市公安部门也会根据不同时段要求,实行三级禁放管控: 大年三十至年初一、年初四至初五期间,实行一级禁放管控,街道(社区)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禁放志愿者,公安部门要出动二分之一以上警力参与管控行动;大年三十至初十五,除一级管控期外其他日期,实行二级禁放管控,党员干部、禁放志愿者、公安民警不少于三分之一参与管控行动。 元旦、国庆等其他节日期间实行三级禁放管控,街道(社区)组织治安积极分子、禁放志愿者加强新村社区、小街小巷、广场公园巡查,发现违规燃放行为要主动进行劝阻。 为了“保卫蓝天、美化环境”,共建我们的美丽家园,我们倡导大家,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小编想说 没有烟花爆竹的元旦, 并没有削弱节日的欢乐气氛, 相信一个禁燃禁放的春节假期, 同样也不会降低祥和、幸福的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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