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济政办发[2018]12号),现就做好2011年1月1日前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条件 199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经依法批准征地,被征地时拥有土地承包权、符合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保人身份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得以被征地农民身份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参保办法 符合参保条件,且未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按照自愿参保原则,以村(居)为单位,采取个人一次性补缴的方式参加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标准分为10000元、20000元、30000元、50000元和75000元5个档次,补缴资金计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6日。 三、参保程序 (一)参保登记。镇(街道)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镇、街经办机构”)组织被征地村(居)学习传达上级文件,进行宣传动员,组织居民参保。对自愿参保居民,村(居)民委员会根据户籍及土地承包权管理情况,确定是否符合参保条件。组织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填写《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已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免填),由参保人签字留取指纹,由村(居)委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收集参保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村(居)协办员组织填写《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并加盖村(居)委会公章后,连同上述其他材料一并报镇、街经办机构。 (二)缴费申报。镇、街经办机构对村(居)上报的材料进行严格复审,做系统缴费申报,打印缴费单据。(系统内具体步骤:居民养老业务→被征地业务→被征地缴费→增加一行→填写征地日期,如有征地日期按照实际征地日期,如没有征地日期则填写征地年份的1月1日→填写个人缴纳金额→打印“城乡居民基金征缴单据”)最后将完成复审后的相关材料汇总上报区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三)保费收缴。区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对参保人身份和缴费金额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无误后,委托镇、街经办机构通知被征地村(居)、缴费人将养老保险费一次性缴至经办银行居民养老保险收入户(农业银行:15136101040041298;邮政储蓄银行:100490193930010162)。村(居)、缴费人将银行缴费凭证交至镇、街经办机构,镇、街经办机构汇总后将缴费凭证送交区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区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对缴费到账情况核对无误后,及时将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记入参保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四)待遇支付。2011年1月1日以前的被征地农民,补缴时不满60周岁的,在年满60周岁时,其因被征地缴纳养老金核算的待遇,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并发放。补缴时年满6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其因被征地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按对应年龄的支付系数(参照执行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70岁以上的执行70岁的支付系数)核算待遇后,与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并,自补缴次月起发放。被征地农民参保后死亡的,其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依法继承。 四、工作要求 (一)领会文件精神,做好宣传引导。各镇、街经办机构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熟练掌握2011年1月1日前被征地农民参保的条件、办法、流程、待遇等政策规定。要强化对涉及征地的村(居)两委主职干部和协办员的政策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对基层群众开展政策宣传,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帮助群众进行算账对比,讲明利弊,算清得失,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政策要求,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认真答复群众的政策咨询,消除群众疑虑,切实把矛盾消化在基层。 (二)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把握政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不仅是当前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也是目前上级审计部门专项审计的重点。各村(居)民委员会要严格依据文件要求,精准确定辖区内居民的参保资格。各镇、街经办机构要严格按照参保条件审核居民的参保资格,坚持杜绝不符合条件人员参保。要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态度严谨,步骤完整,责任清晰。要切实加强对村(居)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工作中违反政策的行为及时纠正,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三)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工作进度。区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要加强业务指导,抽调人员到各镇(街道)提供政策服务,督促工作进度,研究解决基层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复杂疑难问题。各经办银行要把相关工作要求及时传达到基层网点,切实为基层群众提供好经办服务。各镇、街经办机构要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明确职责、分清步骤、责任到人,确保完成工作任务。特别要注意收集汇总群众反映集中、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问题,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反应,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附:2011年1月1日前被征地村(居)名单
济南市章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8日
2011年前征地涉及镇街18个,村居262个,其中白云湖7个;埠村12个;曹范6个;刁镇35个;垛庄6个;高官寨2个;官庄9个;黄河4个;龙山25个;明水24个;宁家埠3个;普集23个;圣井33个;双山16个;文祖5个;相公庄11个;绣惠17个;枣园24个
▍免责声明:我们尊重原创。此内容整理自“章丘社保”。如有侵犯,请联系删除。 |